编者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行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健全国家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本期刊发的3篇文章,从政治学、行政学的视角,探讨服务型政府建设,阐释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责任逻辑与结构体系,并分析政治学研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改革从行政审批改革切入,大量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此后,进一步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原则,分类施策,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政府更加注重解决体制性深层次障碍,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有效化解了一批结构性矛盾,在诸多领域实现了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例如,各地产生了诸如“一站式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制度或实践,这是加强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再如,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力激发和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由2018年第46位跃升为2019年的第31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新登记市场主体数活跃,外资仍保持适度增长,数字经济、创客经济、孵化器企业、人工智能、5G应用、平台经济等具有创新意义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增长。
在丰富密集活跃的实践中,中国政府通过打造一个良好政府来实现国家的良善治理,通过不断赋能、试错、迭代、总结、制度化,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推进政务改革。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各级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大力推进政务改革。一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一批居民部门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例如,推动教育经费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展到全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纳入医保;聚焦企业关切,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营造企业部门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施“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另一方面,同步记录和系统梳理中国治理的问题清单,并将之转化为国家治理的任务清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感服务”。与此同时,凭借制度优势,总结正反经验,通过改革攻坚,集中力量、密集试点、循序渐进,逐步疏解改革开放探索过程中积留的深层次问题,主动回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的前置性问题。
第二,坚持底线思维,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中国政府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应对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的“三期叠加”局面,不断适应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集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始终保持对潜在风险的警惕性和紧迫感,着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部门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把握“精准拆弹”与“举一反三”的关系,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例如,不遗余力推动政府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把问题导向、危机驱动视为系统发展、创新机会和革新动力,努力提升制度化水平,消除由于放、管、服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而可能造成的治理风险和稳定压力。再如,不失时机推动社会治理的健康育成和力量壮大。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把握和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力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成为全社会行动,合力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人民之堤。
第三,坚持以服务为核心,整合系统资源,强化系统功能。
面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中国政府坚持“全面”和“深化”改革,并着力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其一,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注重从系统论出发推进各项改革,协调不同部门、不同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和功能,加强“一盘棋”观念,防止顾此失彼,在多重改革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使得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其二,培育改革动能和增强改革动力的关系。倾听各方利益主体声音,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汇集改革的澎湃动能,把蛰伏的发展潜能激活。同时,沿着改革动力链条摸排堵点难点,克服机制性梗阻问题,增强改革的活力动力。其三,谋划长远和立足当下的关系。既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眼千年大计谋划国家大事,又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从老百姓身边事改起,不失时机推出一批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性创新,倾斜解决民生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坚持以经济改革为重点,充分赋能放权,鼓励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使各方面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改革进程中,中国政府着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努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基层一线处在市场经济前沿,遇到问题和困难最早,发现改革路径也最早。中国政府认真汲取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鼓励和尊重基层创新,各级政府根据创新案例和实践,形成战略构想、发展规划、政策举措和改革方案。比如,国务院办公厅连续3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每年都对相关工作“含金量”“含新量”高的200多个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和重点激励,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备选样板”。
第五,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体制机制。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亲历者和推动者,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对象。新时代,为了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政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并注意增强涉及民营企业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提高政策的稳定性、透明性和可预期性,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坚持“客户导向”思维,搭建经常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意见处理反馈的闭环机制,同时还构建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健全政策评估调整程序等。以国务院为例,每季度研究经济形势的常务会议都要组织专家和企业家参加座谈,各重点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代表都能顺畅反映情况,使得国家能不断地推动涉及市场主体的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和政治源流三者交汇,将市场较为急迫的吁求在现有治理框架下较为顺利地转化为改革现实成果。
第六,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政府职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府职责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与新时代中国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中国政府扭转以GDP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政绩观念,牢牢把握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并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防止“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与腐败行为,激活蕴含在每一个社会成员身上的创造精神。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在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举措,一定程度上给各级领导干部“松绑”,让他们有机会从忙于“浅表留痕”到“深度思考”,更好服务人民。同时,各级政府还不断夯实经济社会监测预测预警责任体系,健全各司其职又密切协同的政策协调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总之,中国政府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理念、制度、政策、手段的综合变革,不断创造适应国情的新经验,丰富了“中国之治”的博大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