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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会

 

四川省酒业协会会员入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为加强对会员入会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二章  入会资格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有失信记录;

(五)自愿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会员自愿加入协会,并拥护本会的章程,享有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入会及退出程序

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三)协会收到材料后经研究做出答复。对于符合条件的入会申请,要求填报完成《四川省酒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四)经协会秘书处核实,报会长批准入会;

(五)秘书处为入会单位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  会员退会程序如下:

(一)单位有意退会者,须向协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并说明退会原因。

(二)经协会秘书处讨论并批准退会申请后,申请退会的单位须至协会秘书处交回会员证书,注销会籍。

(三)离会会员在退会后以四川省酒业协会名义从事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工作联系人

(一)联系部门:会员部

(二)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中国华商金融中心T2楼1602室

(三)联系电话:

(四)电子邮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     年       日经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起施行。